9月26日在临渭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七次常务委员会上,我院思政部教师李莉、张立保、李越被任命为临渭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八月初在获悉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公开选拔人民陪审员的消息后,我院教师李莉、张立保、李越积极申报,经过临渭区人民法院公开选拔,临渭区司法局批准,临渭区人大任命后三位老师成为临渭区法院人民陪审员。此次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共计55名。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司法公正的一种体现。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任期内陪审员在审判长的授权下,可以到相关地方收集证据提供给法庭参考;在案件审判中,陪审员具有独立的表决权;对一些简易案件,陪审员可以单独调解,调解结果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