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教育系统越来越自觉地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导向,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着力培养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远大抱负,刻苦学习,艰苦奋斗,开拓创新,以高尚的道德情操、过硬的专业素养、健康的身心素质,担负起崇高的历史使命。
——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十年,是我国教育普及水平持续提升的十年。义务教育实现历史性跨越。在世纪之交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基础上,经过十年攻坚,到2011年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青壮年文盲率降到1.08%,这一辉煌成就,成为中国教育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学前教育加快发展。2002-2011年间,全国幼儿园增加5.50万所,在园儿童数增加了1388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从不到40%提高到62.3%,提前实现了《教育规划纲要》2015年的预期目标,学前教育的“短板”状况大为改善。
高中阶段教育加快普及。毛入学率从2002年的42.8%提高到2011年的84%。职业教育取得突破性进展,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分别占到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总规模的半壁江山。
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3000多万人的在学总规模稳居世界第一,毛入学率从2002年的15%提高到2011年的26.9%。2010年,我国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9亿人,每10万人中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由2000年的3611人上升为2010年的8930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显著加强。
——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十年,是我国教育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十年。国家加强对教育改革创新的顶层设计,组织实施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人才培养体制、考试招生制度、现代学校制度、办学体制、管理体制等方面改革以及教育开放正在向纵深推进。
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规划实施、以县级人民政府管理为主;职业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高等教育实行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管理、以省级人民政府管理为主。各级政府之间对各级各类教育管理的职责与权限更加明确。
政府与学校的关系逐步理顺,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机制初步建立。国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
教育投入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建立健全了公共教育财政制度,政府对公共教育的保障责任得到加强;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分担机制更加完善,形成了义务教育由政府负全责、非义务教育阶段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