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论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3-26 阅读:4795

    共产党内正确思想和错误思想的矛盾,如前所说,在阶级存在的时候,这是阶级矛盾对于党内的反映。这种矛盾,在开始的时候,或在个别的问题上,并不一定马上表现为对抗性的。但随著阶级斗争的发展,这种矛盾也就可能发展为对抗性的。苏联共产党的历史告诉我们:列宁、斯大林的正确思想和托洛茨基、布哈林等人的错误思想的矛盾,在开始的时候还没有表现为对抗的形式,但随后就发展为对抗的了。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也有过这样的情形。我们党内许多同志的正确思想和陈独秀、张国焘等人的错误思想的矛盾,在开始的时候也没有表现为对抗的形式,但随后就发展为对抗的了。目前我们党内的正确思想和错误思想的矛盾,没有表现为对抗的形式,如果犯错误的同志能够改正自己的错误,那就不会发展为对抗性的东西。因此,党一方面必须对错误思想进行严肃的斗争,另方面又必须充分地给犯错误的同志留有自己觉悟的机会。在这样的情况下,过火的斗争,显然是不适当的。但如果犯错误的人坚持错误,并扩大下去,这种矛盾也就存在著发展为对抗性的东西的可能性。
    经济上城市和乡村的矛盾,在资本主义社会里面(那里资产阶级统治的城市残酷地掠夺乡村),在中国的国民党统治区域里面(那里外国帝国主义和本国买办大资产阶级所统治的城市极野蛮地掠夺乡村),那是极其对抗的矛盾。但在社会主义国家里面,在我们的革命根据地里面,这种对抗的矛盾就变为非对抗的矛盾,而当到达共产主义社会的时候,这种矛盾就会消灭。
    列宁说:“对抗和矛盾断然不同。在社会主义下,对抗消灭了,矛盾存在著。”这就是说,对抗只是矛盾斗争的一种形式,而不是它的一切形式,不能到处套用这个公式。
     七 结 论
    说到这里,我们可以总起来说几句。事物矛盾的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自然和社会的根本法则,因而也是思维的根本法则。它是和形而上学的宇宙观相反的。它对于人类的认识史是一个大革命。按照辩证唯物论的观点看来,矛盾存在于一切客观事物和主观思维的过程中,矛盾贯串于一切过程的始终,这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绝对性。矛盾著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这是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矛盾著的事物依一定的条件有同一性,因此能够共居于一个统一体中,又能够互相转化到相反的方面去,这又是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然而矛盾的斗争则是不断的,不管在他们共居的时候,或者在他们互相转化的时候,都有斗争的存在,尤其是在他们互相转化的时候,斗争的表现更为显著,这又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绝对性。当著我们研究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的时候,要注意矛盾和矛盾方面的主要和非主要的区别;当著我们研究矛盾的普遍性和斗争性的时候,要注意矛盾的各种不同的斗争形式的区别。否则就要犯错误。如果我们经过研究真正懂得了上述这些要点,我们就能够击破违反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则的不利于我们的革命事业的那些教条主义的思想,也能够使有经验的同志们整理自己的经验,使之带上原则性,而避免重复经验主义的错误。这些,就是我们研究矛盾法则的一些简单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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